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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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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事项信息表

审批事项内部管理信息

审批事项名称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事项类型

承诺件

受理科室

农委动物卫生管理科

类别

 

审批事项外网公示信息

所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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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部门

28365365体育投注

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办理对象类别

个人办事或企业办事

办理程序

申办流程

受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审核: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审核

审批:农村工作委员会主管主任按审查标准及审查意见决定行政许可。

送达:制作文书,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结果。

申请条件

从事水产捕捞的企业、个人:

(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人进行书面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资料;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周六、日休息

办理部门

农委动物卫生管理科、丰台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办理地址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六号

联系电话

83812353、63863473

监督电话

63804686

 

 

 

 

 

 

 

 

 

 

 

 

 

 

 

 

 

 

 

 

 

 

 

 

 

 

 

 

 

 

 

 

 

 

 

 

 

 

 

 

 

 

 

2.审批过程登记表

 

审批过程登记表

事项名称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审

批

流

程

环节一

环节名称

受理

办理人

动物卫生管理科

环节二

环节名称

审查

办理人

动物卫生管理科、丰台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环节三

环节名称

审核

办理人

动物卫生管理科

环节四

环节名称

审批

办理人

农委主管领导

环节五

环节名称

送达

办理人

动物卫生管理科

环节六

环节名称

 

办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