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服务三农 > 办事指南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5-07-21
【字体: 大 中 小】

1.审批事项信息表

审批事项内部管理信息

审批事项名称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事项类型

承诺件

受理科室

种子管理站

类别

 

审批事项外网公示信息

所属部门

28365365体育投注

主体部门

28365365体育投注

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办理对象类别

个人办事或企业办事

办理程序

申办流程:受理---审查---审核---审批---送达

受理:申请材料(资产、设施设备、技术人员)

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审核:现场核查设施设备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审批:材料审查、现场核查通过后报站长审批

送达:制作文书,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结果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200万元;

2、相应的种子生产、加工场所;

3、相应的技术人员;

4、相应的仪器设备。

申请材料

申办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注册资金200万元

三、种子生产场所照片证明及租赁协议

四、种子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五、种子检验仪器照片及产权证明包括如下:

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还应当配备pcr扩增仪、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各1台(套)以上

六、加工、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周六、日休息

办理部门

丰台区种籽管理站

办理地址

丰台区桥南巴庄子123号

联系电话

83600709

监督电话

63804686

 

 

 

 

 

 

 

 

 

 

 

 

 

 

 

 

 

 

 

 

 

 

 

 

 

 

 

 

 

 

 

 

 

 

 

 

 

 

 

 

 

 

 

 

 

 

 

 

 

 

 

2.审批过程登记表

审批过程登记表

事项名称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

审

批

流

程

环节一

环节名称

受理

办理人

种籽管理站

环节二

环节名称

审查

办理人

种籽管理站

环节三

环节名称

现场核查

办理人

种籽管理站

环节四

环节名称

审批

办理人

种籽管理站

环节五

环节名称

送达

办理人

种籽管理站

环节六

环节名称

 

办理人

 

 

3.业务申请表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