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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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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事项信息表

审批事项内部管理信息

审批事项名称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事项类型

承诺件

受理科室

农委动物卫生管理科

类别

 

审批事项外网公示信息

所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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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部门

28365365体育投注

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办理对象类别

个人办事或企业办事

办理程序

申办流程

受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审核: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审核

审批:农村工作委员会主管主任按审查标准及审查意见决定行政许可。

送达:制作文书,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结果。

申请条件

从事水产捕捞的企业、个人:

(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人进行书面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资料;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周六、日休息

办理部门

农委动物卫生管理科、丰台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办理地址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六号

联系电话

83812353、63863473

监督电话

63804686

 

 

 

 

 

 

 

 

 

 

 

 

 

 

 

 

 

 

 

 

 

 

 

 

 

 

 

 

 

 

 

 

 

 

 

 

 

 

 

 

 

 

 

2.审批过程登记表

 

审批过程登记表

事项名称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环节一

环节名称

受理

办理人

动物卫生管理科

环节二

环节名称

审查

办理人

动物卫生管理科、丰台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环节三

环节名称

审核

办理人

动物卫生管理科

环节四

环节名称

审批

办理人

农委主管领导

环节五

环节名称

送达

办理人

动物卫生管理科

环节六

环节名称

 

办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