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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间植物及其产品(农作物)调运检疫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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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事项信息表

审批事项内部管理信息

审批事项名称

省际间植物及其产品(农作物)调运检疫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事项类型

承诺件

受理科室

区植保植检站

类别

植物检疫

审批事项外网公示信息

所属部门

丰台区植保植检站

主体部门

丰台区植保植检站

项目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3、《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办法》

办理对象类别

个人办事或企业办事

办理程序

申办流程:

受理:申请人当面申请

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审核:植保植检站主管领导依据标准审批

送达: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送达证件或文书

申请条件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申请材料

申办人需提交的材料:

1、供货单位(人)备案申请表(首次申请时提交);

2、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申请书;

3、原产地植物检疫机构专职植物检疫员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4、调入地植物检疫机构的“植物检疫要求书”;

5、检疫证书申请表。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周六、日休息

办理部门

区植保植检站

办理地址

丰台区桥南巴庄子124号

联系电话

83793522

监督电话

63804686

 

 

 

 

 

 

 

 

 

 

 

 

 

 

 

 

 

 

 

 

 

 

 

 

 

 

 

 

 

 

 

 

 

 

 

 

 

 

 

 

 

 

2.审批过程登记表

审批过程登记表

事项名称

省际间植物及其产品(农作物)调运检疫

环节一

环节名称

受理(当面申请)

办理人

植保植检站检疫员

环节二

环节名称

审查

办理人

植保植检站科室负责人

环节三

环节名称

审核

办理人

植保植检站主管领导

环节四

环节名称

审批

办理人

植保植检站检疫员

环节五

环节名称

送达

办理人

植保植检站检疫员

环节六

环节名称

 

办理人

 

 

3.业务申请表

 供货单位(人)备案申请表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申请书

 检疫证书申请表